【1999年01期】张子强等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刑罚已执行完毕,由于发现新的证据又因同一事实被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审理等问题的答复》(2002.7.31)。
(浙江省)关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施办法(试行)。【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2016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 (1993-8-4 )。